河南省中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
河南省中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公告
来源: | 作者:河南中心 | 发布时间: 2025-09-22 | 91 次阅读 | 分享到:

河南省中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原“中国科学院河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以下简称“河南中心”),是中国科学院和河南省政府在豫共建的唯一综合性科技成果转化机构,于2010年揭牌,2013年正式注册为地方事业法人单位。河南中心是河南首批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是“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十大典型模式”,并连续5年被国家科技部评为优秀“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河南中心在河南举办年度全国性中国科学院院所科技成果发布暨项目对接会13届,现场发布成果推介项目3380项,促进中国科学院68家科研院所,718项科技成果在河南地区实现转移转化,实现地方企业新增销售收入2016年起连续8年超300亿元。河南中心通过优化服务,汇聚资源,完善联盟,合作共赢,组织协调中国科学院889名院士专家常年为河南开展科技服务;协调中国科学院院所与地方政府合作,建立了8家“中科系”在豫分支机构,其中,“郑州中科新兴产业技术研究院”等 4家成为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占全省四分之一;协调中国科学院与省内高校院所3600多名中高级科研人员合作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逐步形成了河南省省和市两级政府、中国科学院68家科研机构和数千家企业共同参与、协同创新良好局面。

一、岗位需求

本次计划招聘科研管理岗位1人

二、应聘条件及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科研事业,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

7.具有经济类和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8.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不少于10年,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在项目申报、资金申请、项目运行管理等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同时享受我中心科研绩效奖励。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截止到2025年9月29日18: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河南中心招聘联系电话咨询具体事宜,填写《河南省中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转化为PDF格式,按照以下规则命名:“姓名+联系方式”,发至联系邮箱,河南中心将根据简历投递情况适时组织面试,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

由我中心组织实施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形式为综合性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考察程序。体检合格人员由我中心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相关条例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王老师0371-66328299

监督电话:李老师0371-66321966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河南省中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